据新京报11月25日报道,近日,上海一名88岁独居老人将300万元房产送给水果摊主一事引发热议。有媒体称,该老人无亲属照顾,是水果摊主照料他,随后老人将房产送给水果摊主。11月24日,老人家属称,老人生病时是由家属送医并照顾,医院诊断老人有老年痴呆,出院时,该摊主抢先接走老人,家属再登门被老人骂出来。
对于“上海一名88岁独居老人将300万元房产送给水果摊主”一事,我觉得,谁赡养了老人,谁就应该得到房产,可以想象,一个88岁老人,只有真的到了迫不得已的地步,不会采取这种类似“以房养老”的方法,估计是真的没什么钱也没什么办法了。老人的家属如果想要得到房产,应该出示一下十多年来给予老人资金的往来账单,如果老人的家属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那么就不应该和水果摊贩争抢遗产。
中国的“以房养老”政策设计的非常不靠谱,不但房子最终卖给保险公司,每月能领到的钱只有几千元,完全就像是再次收割一遍韭菜。
我觉得独居老人养老有下面几种不同的方法:
1、有投资理财经验的老人,可以直接把房子卖出,自己租个便宜的房子或者住养老院,出售房子得到的钱投入中低风险的投资,300万按照5%收益率也有每年15万,依靠收益金就足够自己过的舒舒服服,过20年,300万本金还一分不少。
2、无投资理财经验的老人,可以直接把房子出租,自己收租金,靠租金住养老院,过20年,房子的产权还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