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八月 25, 2020

上海一公司针对怀孕员工“花式裁员” 遭网民臭骂

  8月24日,网传上海某公司针对一名休产假员工的“花式裁员”引发网民关注。

  据上海半木轩家具公司写给员工朱某某的邮件显示,“致亲爱的员工朱文娟:公司非常重视每一位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成功或失败的经验。复盘这些经验不仅是帮助个人成长,也是公司未来发展的积累。现考虑到你具体的对接工作在产假期间已有对接者,今年因新冠疫情,现在家具行业都很难,公司还在发你正常工资。你的工作也必须符合这个工资要求,你需要每天完成一篇销售支持心得,每小时写600字,每天下班前交给人事部门,一个错别字罚款50元,重复一句扣100元,晚交或漏交罚500元。从8月20日下午15时30分开始执行,考虑到哺乳期视力不好,为保护你,给你安排手写。”

  邮箱地址显示,该公司为上海半木轩家具有限公司。

  邮件内容在网上公布后,引起网民轩然大波,大量网民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吕永忠的微博下留言,对其“花式裁员”的做法表达了愤怒的谴责。

  据企查查APP显示,涉事公司——上海半木轩家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法定代表人为吕永忠,实缴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家具,日用品,办公用品,服装,建材,五金交电,工艺礼品批发零售等。今年1月份,该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

  8月24日,上海半木轩公司官方微博发布“申明”称,针对近期该司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布置的写“心得” 的工作任务,该司将在进行完整的事件调查后,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反思及妥善处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履行企业的社会义务,也欢迎并感谢社会各界监督。

  据查询,对于女性就业,全国人大及有关部门颁布了《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予以保护。

  其中,《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4条提到,公司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6条则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据蓝鲸财经报道,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梁晨律师表示:第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所以发放工资是公司的义务。第二,公司没有罚款的权利,罚款和行政处罚属于行政机关。“考虑到她哺乳期视力不好,为了保护你安排你手写”这个也是很无理的、惩罚性的方式,还有一定的人身攻击。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