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十二月 20, 2016

年收入12万以上的增加个税?

  国务院一则最新文件要求个人所得税改革要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其中年薪12万元以上被认定为高收入者声音最大,这意味着这部分人群将是税务机关未来加大税收调节的重点对象。

  有媒体披露,业界对个税改革的基本思路已达成共识,即从高收入阶层入手实施增量调节,“渐进式”推进个税改革。渐进过程主要分为短期(1~2年)、中期(3~5年)、长期(5~10年)3个阶段。

  其中,短期和中期目标要求对年应税所得12万元及以上或者收入来源多元化的纳税人实施综合计征,同时引入差别扣除项目。按现在的税制设计,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称为高收入群体,在个税改革短期和中期目标阶段,年应税所得12万元的阶层是重点调节的人群。

  媒体援引税务系统人士透露信息称,对高收入阶层调整的核心是从增量入手,对一些经常性劳动所得要纳入综合计征,逐步扩大纳入综合计征范围的所得类型,适时引入差别扣除项目,允许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纳税。

  据深圳市地税局发布的2016年申报期统计数据,该局共受理43.02万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申报税款占2015年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556亿元的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