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变法是中国进行君主立宪制的最后一搏,其实施的方向没什么问题,但实施过程太多激进,速度太快,树敌过多,最终导致失败。
随后的1901年,慈禧开始了另一番“新政”,其政策和戊戌变法的内容差不多,1901年废除武举,1905年废除科举,兴办新式学堂,大批知识分子赴日留学,新式军队的建立,这一些的变革,相比戊戌变法有过之而无不及。
与戊戌变法相比较,清末“新政”实际上是一场更具近代化性质的改革。政治上,它在承袭戊戌变法裁汰闲衙冗官的思路的基础上,设立外务部、商部、学部、巡警部、邮传部等新的政府机构,使传统的六部体制不复存在;经济上,肯定了戊戌变法时奖励工商、发展实业的各种措施,还颁布多种经济法规,为工商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制保障;军事上,戊戌变法时的主张为整顿团练、令八旗改练洋操,并着手改革军制,而新政则致力于用现代化军队建制编练新军,军队成分、武器装备和指挥水平明显改善;文化教育上,戊戌变法时提出改革科举制度、设立新式学堂、奖励游学,新政则宣布废除科举制度,大规模地创办新式学堂和派遣士人出国留学。
然而,历史却没有给清末新政一个机会,在立宪过程中引发的各种矛盾,使得改革陷于进退维谷的境地,而那些开明的汉人官僚,最终却成为满清的掘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