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十二月 15, 2017

美国FCC撤销奥巴马时代“网络中立”原则

  负责协调美国国内和国际通信的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经过投票,决定撤销奥巴马执政时期实行的网络中立性原则。
  “网络中立”要求所有互联网用户可以按照自己的选择访问网络内容、选择服务商等,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不得从商业或其他利益出发控制传出数据的优先级别,从而保证网络数据传输的中立性。
  例如,运营商不得以更快的速度传输自己的服务,也不得以类似的高速传输服务向网络内容提供商和网络应用提供商额外收取费用。
  “网络中立”的概念可以上溯至上世纪30年代美国的电信法。当时,法律规定任何电话公司不得阻碍接通非本公司用户的电话。互联网兴起以后,“网络中立”的概念自动延伸,运营商均不得对来自非本公司用户的数据,比如邮件、视频等设限。
  投票结果出来后,大批网民惊呼“互联网已死”。名为Anand B的推特用户这样写道:“互联网安息吧。令人惊讶的是三个人就为数百万人做了决定,他们就这样废除了网络中立规定。民主在哪里?”
  推特用户Shelby Reilly说,“没有#网络中立,互联网就变成了阶层问题,较低阶层没有途径获得成功,而较高阶层掌控了我们获得的信息。”
  参议员桑德斯在推特上指责说,这是对民主恶劣的攻击,废除网络中立保护意味着互联网将会被卖给出价最高的竞标者。当我们的民主机构已经危在旦夕的时候,我们必须尽所能阻止该决定生效。
  视频网站Netflix对FCC的决定表示失望,它在推特上发文称,网络中立的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创新、公民参与时代。这将会是一场更长期法律之战的开始,Netflix将和所有创新者、无论大小站在一起,反对FCC这项误导性的决定。
  另外一家视频网站Vimeo称,FCC选择无视公众意见,以损失创新者的利益为代价,通过一项政策让少数大企业受益,这令人很沮丧。我们期待在法庭上挑战这个误导性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