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九月 26, 2012

地图未完整表示中国疆域可罚十万

  国务院法制办昨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强化了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监管,编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的世界地图、全国地图,未完整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的,最高将面临10万元处罚。

  意见稿规范了地图编制活动,规定地图编制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明确编制地图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选用最新的地图资料,并及时补充或者更新。编制地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地图上不得表示下列内容: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属于国家秘密的;影响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法律、法规禁止表示的其他有关内容。编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的世界地图、全国地图,未完整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的,最高将面临10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