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二月 25, 2012

信用卡的安全问题

  前些天发生了某银行用户信用卡未离身遭盗刷的情况,该银行称凭密码交易银行无责。

  由于信用卡设置密码之后,银行就不负责任,因此用户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保证信用卡的安全使用:

  1、选择提供失卡保障的信用卡发卡行(购买过保险的银行,比如我使用的招行的普卡是有1万元赔偿额度。);

  2、不设置密码,(信用卡一设置密码,银行就不会赔偿损失了。没有密码的话,保险公司会帮银行赔偿用户损失,设置密码后,就是用户保管密码不当的问题了,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不赔偿。);

  3、不开通ATM提现,不开通网银;

  4、消费额度调整1万元以下(大多数失卡保障只保1万元);

  5、盗刷后24小时内联系银行,已经以上步骤,信用卡被盗刷后,可以向银行申请补偿, 每年有1万元的保障。

  从理论上讲,凭签名消费的信用卡丢失或被盗后,由于不是本人签字,在追究责任时,笔迹专家很容易就分辨出真伪,责任就转移到了刷卡的商家身上,因为商家有义务核对清楚签名,如果签名模仿得非常逼真,商家的收银员分辨不出真伪,那么保险公司将根据协议向银行赔付,持卡人不需要承担损失。

  国内很多银行在发行信用卡时也都承诺,信用卡丢失后只要及时向银行挂失,则挂失前24小时或者48小时内(各家银行具体规定不同)发生的被盗用损失将由银行分担。而在密码确认制下,一旦卡片和密码丢失被盗刷或提现,损失可能完全由持卡人承担。

  虽然如此,但是中国的银行服务和信誉都不好,无密码信用卡遭盗刷,持卡人获赔也非易事。持卡人需要向银行挂失后,还要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被盗刷报案证明,填写银行《失卡保障受理表》后,再等待银行核实,一般盗刷发生后银行都先入账由持卡人承担损失,破案后才能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