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女辅警涉敲诈案引发关注。公开判决书显示,许某曾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关系,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索要人民币372.6万元。灌云县宣传部门回应,灌云县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
近日,一份网传的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法院做出的刑事判决书显示,连云港市一名1994年出生的女辅警许某,被指控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同时或者不间断地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以其母亲会来闹事等种种理由先后敲诈9人共计人民币372.6万元。判决书显示,与许某发生关系的人包括当地多名公安系统、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的负责人。判决书显示,许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一名了解该案的知情人士13日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庭审中许某认罪认罚,也曾流过眼泪,但在听到公诉机关对其量刑建议时,神情还比较镇定。许某曾在庭审中多次称自己有“立功”表现。知情人表示,庭审中检察院方面出具了相关人员的证词,但许某的母亲和与其发生关系的人均未出庭作证。
1994年出生的许某曾是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的一名女辅警。近日一份网传的刑事判决书显示,许某被检察院指控于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同时或不间断地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以自己家人找被害人闹事、买某、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敲诈9人共计人民币372.6万元。
该判决书显示,和许某发生关系的人包括当地多名公安系统、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的负责人,如2014年3月至2015年1月,许某与时任灌云县公安局南岗派出所所长孙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许某谎称其母亲李某知道其怀孕欲找孙某讨要说法、怀孕补偿、分手补偿等为由,先后三次向孙某索要人民币100万元;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许某与时任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寇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以怀孕其母亲欲找寇某闹事为由,向寇某索要人民币20万元;2016年9月至12月,许某与时任灌云县四队镇中心小学校长关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丁某检举揭发关某生活作风以及其怀孕、其母欲找关某闹事为由,向关某索要人民币45万元;2017年5月至6月,许某与时任灌云县陡沟卫生院副院长兰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把两人关系告诉兰某老婆、到兰某办公室闹事等为由,向兰某索要人民币15万元。
该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勒索他人财物达人民币372.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某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最终,法院判决许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