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八月 07, 2015

中国日报:网络红包或须纳税

  有媒体报道称,中国可能对个人接受企业发放的电子红包进行征税。这一计划出自一份日期为7月28日、在国家税务局内部传阅的文件,但文件周一在网上泄露。税收专家建议可以按照“意外收入”的名目进行征税,以前该名目用于对彩票收入征税。

  7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出《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当按照偶然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企业发300万微信红包,需要缴纳75万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