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八月 19, 2015

天津港爆炸事故

  2015年8月12日23点30分左右,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中心货柜码头集装箱内易燃易爆品的连串爆炸,造成重大伤亡。

  爆炸现场火光冲天,冲击波巨大,天津塘沽、滨海以及河北河间、肃宁、晋州、藁城等地有震感,北京地震台网检测显示,两次爆炸相当于24吨TNT炸药,现场出现蘑菇云。而美国最大的非核武器“炸弹之母”称,只有约10吨TNT炸药的威力。

  此次事发仓库属于天津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瑞海物流公司自称是经过政府批准的专门处理“危险品”的公司,从爆炸现场周边地图上显示的距离来看,最近的万科海港城小区距离该公司仅为600米,而轻轨东海站距离该公司也不足1000米,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的第六条“储运条件”中规定的“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米”的要求。瑞海公司针对起火爆炸的可能性曾做过论证,称“不会对环境和周边人员产生显著影响”。

  天津港爆炸事件里,周边小区建设时间早于瑞海公司,瑞海公司一开始只是普通仓库,后来不知道通过什么手段升级为危险品仓库,而周边小区的居民对此毫不知情,政府没有对此公开审批,以致酿成今日的巨祸,可以说存在着严重的监管缺失,政府在此次事故中涉嫌违规和严重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