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七月 15, 2013

罪犯的人格尊严

  人民法院报新浪官方微博昨日下午就曾成杰集资诈骗案连发四条微博,称曾成杰系集资诈骗案中罪行最为严重的主犯,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曾引发集资户自焚事件,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罪行极其严重,并将曾成杰案与吴英案进行对比。

  不过我觉得,即使是罪大恶极的罪犯,也是有人格尊严,要让他有人的尊严地死去。为了能彰显法律的至高尊严,不能以牺牲死刑犯的人格尊严来达到这个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