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二月 25, 2013

深圳拟立法鼓励救人

  《深圳经济特区助人行为保护条例(草案)》提交审议,旨在阻止“见义不为”,防止“恩将仇报”。在没有证据证明情况下,应认为救助人不是侵权行为人。救助人对被救助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不需要由救助人自证无过错。

  微评:深圳以后搀扶摔倒的老人不用负法律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