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状告百度文库侵权”案今日宣判,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百度文库存在主观过错,判赔韩寒经济损累计失约8万元,驳回原告韩寒的其他诉讼请求。韩寒此前提出的诉讼请求还包括:关闭百度文库和连续7天在百度网站首页向原告赔礼道歉等。
判决书指出,百度文库在涉案文档的处理中存在消极等待的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权内容传播,且百度在人工审核时应有合理的理由知道文档侵权,据此法庭认为百度在本案中的行为满足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符合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的规定。
不过对于韩寒的其它诉讼请求,比如特别是最狠的关闭百度文库,法院未予支持,甚至连赔礼道歉都没有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