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三月 16, 2009

窃书不能算偷

  有人,“媒体最重要的产品是受众,受众足够多足够清晰足够精准,就立刻可以转手卖给广告商。受众才不会care什么cc问题,所以cc协议,不是做媒体的障碍。真正的商人,道德底线通常都要足够低。受制于cc协议的,在中国互联网江湖里混,混不出名堂的。”

  由此我想到了昔有孔乙己老先生说一句名言:“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